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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核准工作的

文章来源于: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http://www.tjljzw.com/newsshow.asp?id=685&class=100

 土建类大教指委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和程序,2012年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网上校核工作,将于12月6日至12月20日在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网址:www.techoa.cn)上进行。请土建类大教指委各位委员按照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校核提交工作。


专业校核工作流程及要求:

1. 校核内容及范围:教指委需校核本类新增目录外专业,核定其专业简介(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就业面向、教学计划等)。给出建议专业名称和建议专业代码,如不同意开设,写出合理意见。

2. 校核前注意事项:请各教指委秘书长在全体委员校核前首先筛查本教指委校核的新增目录外专业,是否有不属本教指委专业类范畴,需要转至其他教指委的专业。如有,请在全体委员校核前,与拟转入教指委联系,达成共识后在平台上进行转类操作。

例如:A教指委认为S专业属于B教指委审核范围,请A教指委在第一时间与B教指委进行沟通,如B教指委同意接受S专业,请A教指委在平台上进行转类操作,并由B教指委在平台上进行接收操作;若A、B教指委均认为S专业不属于己方审核,请协联办将S专业发与专家组组长江小明教授进行核定,复核后交由相关教指委校核。

3. 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新增的目录外专业原则上同意其开设(名单见附件)。

4. 教指委在校核过程中如需将专业信息返回学校调整和完善,请有关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委托秘书长与相关省教育厅联系人沟通。沟通后请与协联办联系修改事宜。

5. 土建类大教指委各位委员在专业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请将最终校核意见打印出来并由吴泽主任签字后寄至教指委协联办。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A0922室,邮编100039。

联系人及电话:刘驰,010-57519078

土建类大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胡兴福、张建新,0838-2651169或者13881084453(张)

平台技术咨询:杨振朋,010-58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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